奖助学金—清寒证明

芙蓉中華中學清寒證明申請

为申请清寒证明,请准备以下申请文件:

申请文件

1.  清寒证明申请表

2.  监护人薪水单 (最近3个月)

3.  监护人所得税及公积金 EPF /EA Form (最近3个月)

4.  住家水电单 (最近3个月)

5.  申请者入读学费单

6.  车贷/房贷收据

7.  残障证明书 (申请人/家庭成员)

8.  医生证明-如有疾病 (附上药物)

9.  其他/公函 (如无证明文件,需写信说明原因)

  • 请填妥清寒证明的申请表后交至国际事务处。
  • 其余申请文件可电邮至:pq821iad@gmail.com
  • 扫描档案请储存为PDF和JPG文件格式。

备注:审核阶段为7个工作天。

7月和8月份 审核 14个工作天,不包含假日。

审核将于收齐申请文件一天后开始。

审核文件通过后,将通知申请者前来领取信件(仅批准者会被通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