芙蓉中華中學清寒證明申請
为申请清寒证明,请准备以下申请文件:
申请文件
1. 清寒证明申请表
2. 监护人薪水单 (最近3个月)
3. 监护人所得税及公积金 EPF /EA Form (最近3个月)
4. 住家水电单 (最近3个月)
5. 申请者入读学费单
6. 车贷/房贷收据
7. 残障证明书 (申请人/家庭成员)
8. 医生证明-如有疾病 (附上药物)
9. 其他/公函 (如无证明文件,需写信说明原因)
- 请填妥清寒证明的申请表后交至国际事务处。
- 其余申请文件可电邮至:pq821iad@gmail.com
- 扫描档案请储存为PDF和JPG文件格式。
备注:审核阶段为7个工作天。
7月和8月份 审核 需14个工作天,不包含假日。
审核将于收齐申请文件一天后开始。
审核文件通过后,将通知申请者前来领取信件(仅批准者会被通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