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芙蓉中华中学图书馆借阅证】办理规章

【芙蓉中华中学图书馆借阅证】
本校图书馆即日起开放予本校学生之家长及校友申请成为会员,以便共享馆藏资源。

有意者请洽本馆柜台负责老师。

《芙蓉中华中学图书馆对外开放规章》
会员资格:本校毕业之校友,及在籍学生之家长
入 会 费:每人年费为RM50,抵押金RM100 (终止会员籍时归还)
借书数量及期限:3本书籍,期限1个月,可续借一次

注意事项:
1. 所有费用须在申请为会员时缴清,有效期皆为一年。期满如欲继续成为会员,必须重新申请并缴交第二年之费用。(请附上身份证影本)
2. 抵押金于终止会员籍时归还(连同原来之收据)。
3. 借阅证工本费RM10.00。(六个工作天后可向图书馆索取借阅)。

条规:
1,会员不可将借阅证(会员证)转借他人使用。
2,仅开放图书馆区及杂志阅报区供会员使用。
3,服装整齐,勿穿拖鞋;勿在馆内使用手机。
4,逾期归还之书籍,以每日每本/件缴交RM0.30作为逾期归还之手续费。逾期达3个月以上者,本馆有权从还书日期开始,暂停其借书权达3个月或以上。
5,贵重书籍(年鉴、辞典、百科全书、画册等,包括书价超过RM100的书籍,均不外借)、参考书(红点者)、最新杂志、毕业刊及未编号书籍均不外借,只准在馆内阅读。借出书籍不得有遗失、圈点、批注、折角或其他损坏之行为;如有遗失或损坏,借书者须负赔偿之责任。
6,申请会员者必须遵守图书馆所制订之一切规章。

参考书、图书遗失赔偿方式如下:
5年以内:原价 + 10%
5年以上:原价 + 20%
10年以上:原价 + 30%
15年以上:原价 + 40%
20年以上:原价 + 50%

杂志赔偿方式如下:
2年以内:双倍
2年以上:原价 + 50%
5年以上:原价 + 20%